Recorded by the Clash in 1979
(Written by Sonny Curtis of the Crickets,Firstly popularized by Bobby Fuller Four [1965])
Genre : Rock (Bobby Fuller Four)
Genre Punk Rock (The Clash)
昨天晚上在其它地方写过关于此歌歌词的个人理解上的随笔,搬运到博客来。
The Clash版本和原版的差别,似乎很容易听出来,能借鉴到区分多个“Punk”字样的流派。更深层地看,原版更多的是”政治导向”,而后者更能体现”尽情抵制”。
全曲很短,歌词重复度相当高,”I fought the law and the law won”出现了近20遍,其它的部分似是对状况的描述。”Breakin’ rocks in the hot sun”为全曲开头,表达的是”挖矿日当午”的一个景象,黝黑的皮肤,烈日下挥汗奋力工作的这么一个man,很容易看出是一个处于middle class的家伙,甚至是underclass。”I needed money ’cause i had none”直至”Robbin’ people with a six-gun”解释了它触犯law的过程,起码是歌词表面上想要描述的一个情景,结合”left my baby””best girl i had”等”痛苦”的表述,完善了这么一个社会底层工人的悲苦生活。”Guess
“I fought the law”是指”Robbin’ people”犯下的罪,但是并非是他天生从内就是恶人,他有自己的工作,”hot sun”下也坚持着,他有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,在他的眼中自己的妻子是”the best girl”,心中如果是邪恶的人自然眼中也没有这种”美”,所以说白了反映的也是无奈,因为这不是一个good man通过努力就可以使生活得到保障的社会。
许多这个年代的白人流行曲更多的是将音乐与政治联系,阐释一些反社会主流文化的内容,而这类白人通常来说是年轻人,对父辈所掌控权力的社会进行另类的抵抗,或者是用激烈的方式凸显自我意识。”I Fought the Law”是以那一代踏入社会,工作着的人民为描述对象,评论了一些社会问题。